ESG报告

设立ESG目标

2019年12月,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了有关完善《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结论》。新的ESG报告要求已在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中适用于上市公司,而大多数发行人在满足新要求方面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特别是在设定和披露其有关可持续性的发展目标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新的上市规则明确要求在“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下,披露关键绩效指标A1.5(排放指标)、A1.6(减废指标)、A2.3(能源利用效率指标)及A2. 4(提升用水效率指标)。

通过专业工具并基于包括气候科学在内的最新研究理论,勤创永续可持续发展团队将基于“SMART”方法,助您在减排、废弃物控制、能源效率提升、水资源管理等与可持续性相关的方面设定合理目标:

  • 具体性(Specific) – 具体而言发行人希望达到什么目标?

  • 可计量性(Measurable) –发行人如何知道已经达到目标?

  • 可行性(Attainable) – 目标是否发行人自己能控制、实际上亦做得到的事?

  • 相关性(Relevant) – 目标如何适用于发行人的业务,又是否符合现有策略?

  • 时限(Time bound) – 发行人希望在何时之前达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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