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29⽇,中国⼈⺠银⾏、国家发展和改⾰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委就起草《绿⾊债券⽀持项⽬⽬录(2020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回馈截⽌时间为2020年8⽉6⽇。

2015年12⽉发布的《绿⾊债券⽀持项⽬⽬录(2015年版)》和《绿⾊债券发⾏指引》为界定绿⾊债券⽀持项⽬范围、规范国内绿⾊债券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但是随着我国绿⾊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持续更新,上述两个⽂件对于绿⾊债券⽀持项⽬范围的界定和技术要求已不能适应绿⾊发展和⽣态⽂明建设的需要。从国家层⾯看,随着国内绿⾊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也有必要尽快对两个绿⾊债券⽀持项⽬的范围进⾏统⼀,并逐步实现与国际通⾏标准和规范的接轨。

⼈⺠银⾏会同发展改⾰委、财政部、⽣态环境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业务主管部⻔和相关市场机构,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绿⾊债券⽀持项⽬⽬录(2020年版)》。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坚持与《绿⾊产业指导⽬录(2019年版)》、《绿⾊债券⽀持项⽬⽬录(2015年版)》和《绿⾊债券发⾏指引》等政策⽂件相衔接,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产业状况和⽣态环境特点等因素,科学界定和遴选符合绿⾊债券⽀持的项⽬,以提升中国绿⾊债券的绿⾊程度。同时,通过借鉴国际化绿⾊项⽬、绿⾊资产分类的主流标准,进⼀步提⾼标准的国际化⽔平,增强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绿债市场投资的信⼼,从⽽吸引更多外资参与我国绿⾊⾦融领域投资。

新版《⽬录》主要做了深⼊细化的分类,沿⽤《绿⾊产业指导⽬录(2019年版)》的结构,6⼤领域分类保持⼀致。其中,⼀级分类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升级、绿⾊服务六⼤类。 ⼆级和三级分类延⽤《绿⾊债券⽀持项⽬⽬录(2015年版)》的基本思路,增加了《绿⾊产业指导⽬录(2019年版)》中有关可持续建筑、⽔资源节约和⾮常规⽔资源利⽤的分类层级,并扩展了农业和⽣态保护等领域的⽀持项⽬范围,同时增加了绿⾊装备制造类项⽬。四级分类与《绿⾊产业指导⽬录(2019年版)》的三级分类名称保持⼀致,基本涵盖《绿⾊产业指导⽬录(2019年版)》中的相关绿⾊产业和项⽬。值得⼀提的是,新版《⽬录》四级分类中剔除了化⽯能源清洁利⽤的相关类别,由此有助于提升中国在绿⾊债券标准领域的国际话语权,促进相关标准的国际化接轨。

新版《⽬录》致⼒于进⼀步规范国内绿⾊债券市场,充分发挥绿⾊⾦融在调结构、转⽅式、促进⽣态⽂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的积极作⽤,对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产业绿⾊转型升级具重⼤意义。

來源: https://www.ideacarbon.org/news_free/52207/